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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频繁发生滑坡、崩塌灾害的原因

我市频繁发生山体滑坡、崩塌灾害,是由我市特殊的地理、地质环境条件、人们居住习惯及防灾意识薄弱等因素决定的。
一 是我市的地质环境脆弱。花岗岩、变质岩强风化区分布范围广,其风化所形成的地表土层厚,最大的达50米以上,土层风化程度高,含砂量大,粘性差。再加上我市属于低山丘陵地貌,山坡上的土体(岩体)一旦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,比如削坡建房、斩山开路等,地应力发生改变,岩土体的稳定性就会降低。遇到持续强降雨,极容易诱发山体崩塌、滑坡灾害。
二 是削坡建房普遍。我市地处山区,山多田少,受这一客观条件限制,不容许把房子都建在开阔的平地里,再加上客家人居家讲究“风水”,房子要有“靠山”,很多房子都往山坡上建。要在山坡上建房,必然要削坡,因此,广大的山区农村削坡建房的现象十分普遍。而削坡本身就改变了原有地质条件,破坏了原有山体的稳定性,再加上削坡过程中普遍存在坡度过大、房子与坡脚之间距离过小、护坡措施不当等问题,房屋后面的削坡边坡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,易发生山体滑坡、崩塌灾害。
三 是我市的灾害性天气较多。我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每年汛期(4~9月)长、全年降雨量大。特别是在台风多发季节,降雨集中,表土在雨水充分浸泡后,自重加大,进一步破坏了边坡的稳定性,加快了滑坡、崩塌孕育的进程。这是我市发生山体滑坡、崩塌最重要的激发因素,也就是为什么滑坡、崩塌都发生在降雨期间的原因。
四 是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还有待提高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:一是建房选址时很少考虑周围地质环境因素。如周围山坡是否太陡、岩层裂隙是否发育、破碎、土质是否疏松,削坡后,是否会破坏山坡的稳定等;削坡后,大多数没有采取必要的护坡措施。二是发现地质灾害征兆时,没有立即采取“避让”措施,而是心存侥幸,从而错过逃生时机,酿成家毁人亡的惨剧。三是处置措施不当。灾害发生后,没等崩、滑体完全稳定下来,就实施清土作业,往往被再次坍塌下来的泥土掩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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